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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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亨达利名表走私案一审下判
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已提起上诉
通讯员 哲夫 本报记者 余春红

  5月20日,中国最大名表走私系列案中的“台州亨达利名表走私案”主犯香港天龙钟表有限公司、台州亨达利名表城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牟哲理、杨自顺等人因不服台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台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间,台州亨达利名表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牟哲理)与香港天龙钟表有限公司(董事杨自顺)、香港天日发展有限公司等手表供应商相互勾结,共计走私雷达、劳力士、卡地亚、浪琴等各类名表共计14770只、万宝龙钢笔81支、金表带1根,偷逃海关应缴税款3116余万元人民币。
  台州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台州亨达利名表城有限公司和香港天龙钟表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罚金600万元、500万元;被告人牟哲理、杨自顺等6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被判处10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30万元的罚金;同案被告人陈桂中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